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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本辖区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按照审批权限和业务范围审查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三)贯彻无线电频谱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按规定核收和上缴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
(四)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五)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所辖区无线电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承办本市信息产业和无线电事业发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责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文秘、统计、保密、宣传、督办、信息、档案工作;
(二)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局主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负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监测站的人事、党群、纪检、财务、固定资产等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五)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等工作;
(六)承办本市信息产业和无线电事业发展动态及情况的搜集,督办相关经济指标的统计等工作。
业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频率的指配;
(二)按规定权限审批、管理台(站)、核发电台执照;
(三)协调处理干扰矛盾;
(四)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拟定本辖区无线电管理办法;
(三)负责无线电管理的执法工作;
(四)归口处理电磁干扰事宜;
(五)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核收工作;
(六)组织有关法规培训。
监测站工作职责
(一)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二)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三)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设备;
(四)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频率实施空中管理;
(五)测试电磁环境;
(六)监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七)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职责。
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范围 |
执法证号 |
1 |
赵雨春 |
副局长 |
衡水市 |
S380000052 |
2 |
郑众 |
副局长 |
衡水市 |
S380000053 |
3 |
赵庆彪 |
副调研员 |
衡水市 |
O220000066 |
4 |
陈立斌 |
科长 |
衡水市 |
O220000070 |
5 |
崔华 |
科长 |
衡水市 |
O220000087 |
6 |
岳冀鏖 |
科长 |
衡水市 |
S380000055 |
7 |
武增银 |
站长 |
衡水市 |
O220000072 |
8 |
孙会保 |
副主任科员 |
衡水市 |
S380000056 |
9 |
贾振强 |
副站长 |
衡水市 |
O220000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