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有哪几种?设置广播电台应该怎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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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11-19 11:22
广播电台是用于广播业务的电台,按业务分为广播电台(声音)、广播电台(电视)和差转台(电视差转机、调频差转机等);按工作频段分为中波广播电台、短波广播电台、调频广播电台,米波电视台、分米波电视台等。 设置广播电台的申请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频率申请,二是设台申请。
申请频率时,设台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广播频率申请表》,申请的频率应符合广播频率规划。如“中波广播覆盖网规划”、“短波广播技术规划”以及“l00W(含)以上大、中功率调频、电视广播覆盖网规划”等。当使用短波频率因季节变化需要调整频率使用方案时,设台单位要填报“短波广播频率需求表”。设台单位在调机试验前两个月要填报《广播电视频率执照申请表》领取“频率执照”。 设置广播电台时,设台单位向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其内容有设台理由、电台的性质和任务、台址、频率、功率和天线特性等,然后设台单位凭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批件到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办理设台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新台具备开播条件后,由设台单位在正式开播前一个半月提出验收申请,经组织技术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开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