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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浏览量: 时间:2005-11-12 13:53

365808.com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本辖区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按照审批权限和业务范围审查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三)贯彻无线电频谱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按规定核收和上缴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

(四)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五)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所辖区无线电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承办本市信息产业和无线电事业发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责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文秘、统计、保密、宣传、督办、信息、档案工作;

(二)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局主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负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监测站的人事、党群、纪检、财务、固定资产等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五)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等工作;

(六)承办本市信息产业和无线电事业发展动态及情况的搜集,督办相关经济指标的统计等工作。


业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频率的指配;

(二)按规定权限审批、管理台(站)、核发电台执照;

(三)协调处理干扰矛盾;

(四)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拟定本辖区无线电管理办法;

(三)负责无线电管理的执法工作;

(四)归口处理电磁干扰事宜;

(五)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核收工作;

(六)组织有关法规培训。

 

监测站工作职责

(一)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二)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三)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设备;

(四)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频率实施空中管理;

(五)测试电磁环境;

(六)监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七)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