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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表

浏览量: 时间:2017-08-10 14:53

 

序号

 (种 类 

            准 

         注 

1

蜂窝公众通信 

基站 

100万元/每兆赫(全国网)
50
万元/每网每兆赫(跨省区域网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手机 

50/每台 

由经营单位向用户统一代收缴  * 

2

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5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1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2000
/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由省级无委收取 

3

无线寻呼系统 

200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20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4
万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由省级无委收取 

4

无绳电话系统 

150/每基站 

由省级无委收取 

5

电视台 

10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
万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1
万元/每套节目(地级台
5000
/每套节目(县级台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它由省无委收取。

广播电台 

1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000
/每套节目(省级台
500
/每套节目(地级台
100
/每套节目(县级台

6

船舶电台(制式电台)
1600
总吨位以上的船舶 
1600
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功率≥20马力的渔船

2000/每艘 
1000
/每艘 
100
/每艘
  

7

航空器电台(制式电台
1
、固定翼飞机 
27
吨以上 
5.7
吨至27(
5.7
()以下 
2
、旋翼飞机 

 
3000
/每架 
2000
/每架 
1000
/每架 
500
/每架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8

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以下的无线电台(含陆地电台)
移动电台(含无线中心电台

  
1000
/每频点 
100
/每台 

9

微波站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工作频率10GHz以上 
有线电视传输(MMDS)

40/每站每兆赫(发射
20
/每站每兆赫(发射
600
/每站每兆赫(发射

  * 

10

地球站 

250/每站每赫(发射

11

空间电台 

500/每兆赫(发射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12

无线接入系统

1.8-1.9GHz 频段

400MHz频段

150/频点/基站

500/频点/基站400MHz频段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收取。

13

扩频系统2.4GHz5.8GHz频段

40/MHz/基站

(按核准带宽收,不足1MHz的按1MHz收)

 

14

无线数据传输台站

800/频点/基站

 

 

备注中标有“*”的项目,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分别收取。

收费依据:

1、计价费[1998]21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

2、发改价格[2003]23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3、发改价格[2007]36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